序号 检查项目 储存甲、乙类物品的库房、罐区、液化烃储罐宜归类分区布置在厂区边缘1 地带,其储存量和总平面及交通线路等各项设计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生产工艺安全卫生设计必须符合人一2 机工程的原则,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操作者的劳动强度以及精神紧张状态。 应尽量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新3 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淘汰毒尘严重又难以治理的落后的工艺设备,使生产过程本身为本质安全型。 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4 合理地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5 设计可靠的监测仪器、仪表,并设计必要的自动报警和自动联锁系统。 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危险和6 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产原材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具有易燃易爆的工艺生产装置、设备、7 管道,在满足生产要求的条件下,宜按生产特点,集中联合布置,采用露天、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建(构)筑物。 危险性的作业场所,必须设计防火墙8 和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9 10 11
检查结果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备注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2.2.9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2.3.1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2.3.2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2.3.3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2.3.4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2.3.7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1.2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1.12 1
12 易燃和可燃液体、压缩可燃和助燃气体、有毒、有害液体的灌装,应根据 13 物料性质、危害程度,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物。灌装设施设计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防毒要求。 化学物品包装应标记物品名称、牌号、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5.3.3 14 生产及储存日期。具有危险或有害化学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明显标志和符合规定的包装。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HG20571-95 3.5.3.2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2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 2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28 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29 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30 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1 32 33 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