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定
一、 目的
规范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柴油发电机良好运行。
二、 巡视监控
1. 当值维修技工应密切监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并每隔1小时进行一次记录,巡视部位包括:柴油发电机、冷却水箱、排烟系统、回风系统、控制柜(箱)、储油箱、蓄电池、消音系统。
2.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 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震动;
b. 有无异常气味;
c. 排烟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机油、柴油)、漏水现象;
d. 机油压力、冷却水温是否正常;
e. 频率偏差是否较大;
f. 三相、单相电压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有过载现象;
g. 各信号灯是否正常;
h. 检查蓄电池状况;
i. 回风是否顺畅;
j. 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k. 柴油箱油位;
l. 消音效果是否理想;
m. 每月应使备用柴油发电机试运行半小时。
3.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当值维修技工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遵守《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规定》。
三、 柴油发电机异常情况的处理
1. 柴油发电机“飞车”的处置。柴油发电机发生“飞车”现象时,当值维修技工需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地采取措施:
a. 切断油路:将油门开关拉到停机位置,如果柴油机停不下来,可以拆掉油泵进油管或高压油管;
b. 切断气路:用棉衣等物品直接包住空气滤清器,或空气滤清器拆下,直接用棉衣
等物品塞住进气口(切断气路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c. 绝对禁止减少或去掉负载;
d. 柴油机停机后,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试机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2. 柴油发电机房发生火灾时按《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3. 柴油发电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 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柴油发电机;
b. 堵住漏水源;
c. 如果漏水较大,应尽力阻滞进水;
d. 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 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g. 当值维修技工应按时开关柴油发电机。对于手动操作的柴油发电机,在停“市电”
时,应在1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并开始供电;在来“市电”时,应在15分钟内关停柴油发电机。
四、 柴油发电机房的管理
1. 无关技工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需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并在维修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 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5. 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维修技工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五、 交接班要求
1. 接班技工应准时接班;
2. 接班技工应认真听取交班技工交代,并查看《柴油发电机运行记录表》,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柴油发电机运行记录表》上签名。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 机房不干净;
d. 接班人未到岗;
e.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六、 当值维修技工应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柴油发电机运行记录表》内,并于每月的3号之前由维修技工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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