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师工作制度
一、 门诊医师必须提前到岗,衣着整洁,佩带胸卡,准时开诊,不得离岗缺岗,特殊情况须请假,经科主任同意,作好代班安排,并通知直属领导,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停诊停号。
二、门诊医师要热情服务,态度和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礼貌待患,有计划安排病员就诊。严禁工作时间在诊室吸烟,严禁酒后坐诊,出现差错全部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门诊医师对门诊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门诊病历必须按病历书写要求规范书写,负责对危重患者的转诊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诊。
五、门诊医师要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按《处方管理办法》合理用药,不准开大方开花方,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常规,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六、门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七、要认真规范做好门诊登记,不准涂改医疗文件,不准出据假医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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