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值班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保安领班在下班前应认真将全部情况了解清楚,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上。本班交班人姓名、班次、日期、起止时间、发生过何事、值勤中未处理完的情况详细地记录在值班记录上,非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填写。
2、交接内容
2.1 运行记录。
2.2 询问、检查、设备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的处理经过及尚存的问题等。
2.3 公用工具、钥匙等, 需要当面点清,接班後发现有工具损坏、钥匙遗失等现象,由当班人员负责。
2.4 及时传达上级的通知或有关指令,不得耽搁或延误。
3、各岗交班保安要待接班人员进岗後方能下岗,并把本岗情况交待接岗人员。接班人员因故未按时到岗, 交班人员需继续留守岗位,不得自行下班,听从上级指示。无论何故造成空岗,均要给予行政处理。
4、应向接班人员讲明值勤中的注意事项,作到交接班记录异常情况,交待上级临时指示,交待需查办事宜,作到交清、接清。待接班人员认爲交班清楚後方可下班。
5、值班保安领班应提前20分钟到指定接班地点,在交班地点会面,了解交班工作情况,
然後集合本班接班人员,逐一点名,检查仪容、仪表(不合格者不能上岗),简单交待任务和注意事项後,方可交接班。
6、接班保安要提前10分钟上岗,向交班保安了解本岗位的工作和值勤情况,未提前10分钟接班者按迟到论。::接班人员应到岗与交班人员面对面交接,对本岗负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情况,简述给接班人员,交接清楚无误後,方可下班。
7、交接班时警用物品须移交齐全,凡损坏、丢失的物品要登记在册。
8、交接班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得敷衍了事。故障排除过程当中交班人员不可交班,由接班人员协助解决後,方可交班。故障未被排除或遗留问题未弄清楚时,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向上级反映。
9、交接班手续办完後,接班保安领班在值班记录上签字,未确认交接手续不得交班。
10、值班记录要保持清洁,字迹清楚,不准乱画。接班保安领班遇有情况可拒绝签字,并向保安主任报告。
11、接班人员在接班前四小时,禁止喝酒。遇到接班人员酗酒,醉态或情绪不稳定时,交班人员不能交班,并上报。
12、交班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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