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检员工作职责
1 严格执行贯彻质量文件。
2 入厂材料、过程加工、出厂产品质量的检验,并对检验结论负责。
3负责各工序的质量控制和检查记录及确认工作,保证不合格材料不投产、保证不合格产品不混入下道工序。
4负责作业指导书、生产工艺的落实、检查和监督工作。
5 异常质量问题的处理、跟踪及内外部的协调。
6监督检查生产现场并对质量问题落实整改,及时反馈。
7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以《质量问题反馈单》的形式,反馈给相关
部门,并跟踪质量处理结果。
8负责质量信息采集、分析、传递,统计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与质量相
关问题(如:文明生产、质量问题、技术问题、设备问题等),填写《每日质
量问题统计表》,并每日按时上报。
9做好质检、加工技术、计划中心及生产车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10 对工人在质量上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质量意识。
11 按要求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12 按时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检验工作和其它工作。
二、质检员工作权限
1有判定产品的合格与不合格权力。
2如不符合检验条件的情况,有拒绝检验权力。
3有越权上报质量问题的权力。
4监督现场文明生产,对违章操作的,有建议处罚权力。
5若存在质量隐患,有强令临时停产,要求整改的权力。
6对质量检验标准的改进有建议权。
7对原材料批量质量问题隐患,有退货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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