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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来源:世旅网
 四川师范大学

第二十三条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①我校体育类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参加的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试成绩为准。

②我校在四川、重庆和广东艺术类招生的所有类别以及湖北美术类的专业考试成绩均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其余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则以我校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或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严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艺术与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①我校在四川、重庆、广东艺术类以及湖北美术类招生的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 i.美术类、编导类专业

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ii.非美术类、编导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②我校除四川、重庆、广东艺术类以及湖北美术类外,其余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的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 i.美术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ii.编导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iii.播音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iv.舞蹈表演类、音乐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音乐剧表演类、音乐学类、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类、理论作曲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说明:

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③我校体育类招生的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 i.体育教育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ii.社会体育

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

四川大学

2012年艺术类各专业在四川省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 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 录取方式 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在四川省美术类、编导类本科省控线基础上上调20分,文美术学(史论) 美术类 待定 化成绩上四川省美术类、编导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绘画 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 动画 广播电视编导 舞蹈学 油画 国画 环境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 美术类 美术类 美术类 待定 待定 待定 美术类 美术类 编导类 舞蹈类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在四川省表演类、舞蹈类本科省控线基础上上调20分,文化成绩上四川省的表演类、舞蹈类本科表戏(戏剧影视表演) 表演类 待定 文考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专业分男女生录取,男生身高1.7米、女生身高1.67米以上。 轻纺学院 备注 服装设计与工程 美术类 待定 专业成绩上四川省美术类本科专业控制线,文化成绩上四川省美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收。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在录取时确定)。 川音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本科各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专科各专业不低于40分(专业成绩优秀者外语单科可适当降低)。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西南民族大学

【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美术类专业:按照投档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 2、非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西南交大

六、录取要求和专业安排办法

1、文化课成绩。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

2、 科类(文科、理科)问题。在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列公布的省(市、自治区),分文、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在招生计划未分科类公布的省(市、自治区),不分科类,按考生总分大排队录取。 3、考生总分计算及排序办法。

(1)美术类: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招生计划10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2)音乐类:校专业复试主项成绩×0.6 + 校专业复试笔试成绩×0.2+校三试成绩×1.2=总分。按专业(方向)志愿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方向不可调剂。

(3)其它类: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西南石油大学

录取原则

1、 我校艺术类专业授课语种为英语。

2、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3、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

4、 除四川省外,其他招生省市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在招生所在省举办的艺术专业测试。考生在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当地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线以及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专业和表演专业,按照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 我校不在四川省举办艺术专业测试。考生在达到四川省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以及四川省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线基础上,播音与主持专业和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四川省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四川省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成都理工大学

录取规则:

2012年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有关规定者,学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在同一个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同时参考考生

文化成绩并对语文、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具体单科成绩要求根据当年报考我校考生的相应科目成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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