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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职责范围

来源:世旅网
集团公司监察部职责范围

公司监察部代表公司监事会,行使对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下人员履行企业规章制度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协助集团公司总裁办抓好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反职务侵占检查工作,督促检查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2、领导和指导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办事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经济、物资监察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对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同时,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定期与不定期对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

5、负责对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办事处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及审计档案管理。

6、按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7、对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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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公司行政监察工作。对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内部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及从事管理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管理效能、效率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受理对集团内部经营者及子公司人员的举报。纠正和处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10、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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