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评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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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我厂管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推进厂内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而制定此规定。
二、评选范围:
生产部冲压班、数控仪表班、管柱班、管子班。
三、奖励标准:500元/人
四、评选比例:
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占各车间员工总数的10%左右,不满10人按1个名额。
五、评选流程:
班长提名→生产部审核→综合部核查确认→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核算。
六、评选标准:
1、能够积极配合上级主管安排的工作任务,本年内无不服从工作安排记录。
2、敬业爱岗,工作积极,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面貌,本年内无和同事引起纠纷事件发生。
3、岗位技能操作熟练,工作表现突出,深得管理人员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在全体员工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严格遵守厂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本年内无违章扣罚记录。
5、本年之内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行为,考勤记录为全勤。
6、本年无较大的质量事故发生。
7、年产能相对较高,不能低于当班前 5 名。
8、入职满一年以上之员工,且本月内未辞职。
七、评选考核
1、评选人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严谨的原则进行评选, 必须保证上报优秀员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核实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现 象,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的,一律给予评选人 30 元过失处分,并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2、每年 12月15日前必须将评奖结果按时上报综合部,逾期不交者给予20元过失处分,若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需12月10日前通知综合部。
八、时间规定
1、每年12月10日前各车间班长及评选人员必须将评奖结果按时上报综合部。
2、每年12月15日前,综合部负责将确定好的优秀员工名单给总经理批准,交财部门。
3、财务部于次月发工资时随工资一起发放。
综合部
20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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