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缘坐的意思是什么

缘坐的意思是什么

来源:世旅网

缘坐的词语解释是: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缘坐[yuánzuò]⒈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

缘坐的词语解释是: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缘坐[yuánzuò]⒈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 结构是:缘(左右结构)坐(上下结构)。 拼音是:yuán zuò。 简体是:缘坐。 注音是:ㄩㄢˊㄗㄨㄛˋ。 繁体是:緣坐。

关于缘坐的造句

1、你与11有缘:坐11路车上班,公司在11层,房间是11号,每天完成11件工作,晚上加班,也要加到11点。在此衷心祝你:光棍节快乐!  

2、孙中山故居位于翠亨村后边缘,坐东朝西,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340平方米。  

3、最近发现,你与11有缘:坐11路车上班,公司在11层,房间是11号,每天完成11件工作,晚上加班,也要加到11点。在此衷心祝你:光棍节快乐!  

4、最近发现,你与11有缘:坐11路车上班,公司在11层,房间是11号,每天完成11件工作,晚上加班,也要加到11点。在此衷心祝你:光棍节快乐!【******】  

5、在家族本位的古典时代,父子之间这种“父子至亲,分形同气”的关系,使得其无论是荫及还是缘坐,皆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最直接紧密的关系。  

关于缘坐的成语

蚂蚁缘槐  广结良缘  结不解缘  缘悭命蹇  夤缘而上  因缘为市  缘鹄饰玉  摈欲绝缘  香火因缘  缘文生义  

关于缘坐的词语

广结良缘  夤缘攀附  缘鹄饰玉  缘悭命蹇  夤缘而上  蚂蚁缘槐  缘文生义  香火因缘  万缘俱净  结不解缘  

缘坐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引《北史·齐纪下·后主》:“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宋范仲淹《唐狄梁公碑》:“会越王乱后,缘坐七百人,籍没者五千口。”清陆以湉《冷庐杂识·除夕奏凯》:“於是胁从出卡,眷属得免缘坐。”鲁迅《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

二、网络解释

缘坐缘坐,也称“从坐”、“随坐”。中国古代因一人犯罪而株连其亲属家属的制度。源于族诛。秦时夷三族,不问男女少长皆弃市。魏时仅免出嫁之女^晋怀帝除夷三族刑,明帝时又恢复,但不及妇人。此后凡从坐的母妻姊妹等皆没入为官奴婢。梁律对于谋反降叛大逆等重罪,皆斩父子,同产男无少长皆弃市,母妻姊妹及应从坐弃市者之妻妾子女没为奴婢。后又下令,犯罪非大逆,父母祖父母勿坐。陈时又恢复父母缘坐。北齐律规定盗及杀人而逃亡者,悬名注籍,甄其一房配驿户。北周大律,盗贼及谋反大逆降叛恶逆罪当流者,皆甄二户配为杂户。隋开皇六年,除孥戮相坐法。唐以后缘坐范围较宽。《唐律疏议·贼盗》:“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子妻妾亦同)祖孙兄弟姊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男夫年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又:“若女已许嫁已定,归其夫,出养入道,及聘妻未成者不追坐。”明清律较唐律严酷。《明律·刑律·贼盗》:“凡谋反及大逆……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上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综合释义: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北史·齐纪下·后主》:“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宋范仲淹《唐狄梁公碑》:“会越王乱后,缘坐七百人,籍没者五千口。”清陆以湉《冷庐杂识·除夕奏凯》:“於是胁从出卡,眷属得免缘坐。”鲁迅《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缘坐[yuánzuò]因人而牵连治罪。《北史.卷八.齐后主本纪》:「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隋书.卷二五.刑法志》:「其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则举家质作。」汉语大词典: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北史·齐纪下·后主》:“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宋范仲淹《唐狄梁公碑》:“会越王乱后,缘坐七百人,籍没者五千口。”清陆以湉《冷庐杂识·除夕奏凯》:“于是胁从出卡,眷属得免缘坐。”鲁迅《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国语辞典:因人而牵连治罪。缘坐[yuánzuò]⒈因人而牵连治罪。引《北史·卷八·齐后主本纪》:「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隋书·卷二五·刑法志》:「其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则举家质作。」辞典修订版:因人而牵连治罪。《北史.卷八.齐后主本纪》:「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隋书.卷二五.刑法志》:「其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则举家质作。」其他释义:1.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