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审的词语解释是: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大审[dàshěn]⒈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大审的词语解释是: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大审[dàshěn]⒈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结构是:大(独体结构)审(上下结构)。 繁体是:大審。 拼音是:dà shěn。 注音是:ㄉㄚˋㄕㄣˇ。
大审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引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勅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审。”《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审録,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审。”
二、网络解释
大审大审,是明朝的会审制度之一,是皇帝定期派出使者,代表皇帝重新审理在押囚犯的制度。综合释义: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勅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审。”《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审録,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审。”大审[dàshěn]汉语大词典: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敕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录囚,名曰大审。”《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其他释义:1.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关于大审的造句
1、注册会计师通过对报表附注的关注有助于其理解报表,并帮助其验证报表的编制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政策相符,还可帮助其确定重大审计风险的领域,从而制定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2、“在集中全党智慧的基础上,经过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一致同意,形成了提交党的十八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
3、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八大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将这两份文件提请党的十八大审议。
4、“宪法”52条“释宪”案,已在陈水扁主导示意下,成为这场世纪大审的最主要攻防工具,大有以拖待变的味道。
5、(记者张玉学)他年纪不大,审理案件时目光敏锐,逻辑清晰;他声音不大,话语深中肯綮,入情入理。
关于大审的词语
两审终审制 审稿人 审覈 审察 审计师 饬审 熬审 鞫审 审改 大审
关于大审的单词
grand judge
关于大审的成语
明法审令 审己度人 审时定势 傍观者审,当局者迷 审曲面埶 熟思审处 博学审问 量己审分 识明智审 赏罚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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