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会审的解释

会审的解释

来源:世旅网

会审的词语解释是:会审huìshěn。(1)会同审理或审判。(2)会同审查。会审[huìshěn]⒈会同审理或审判。英jointhearing;jointtrial;⒉会同审查。例会审施工图纸。英makeajointcheckup;基础解释:∶会同审理或审判∶会同审查会审施工图纸。

会审的词语解释是:会审huìshěn。(1)会同审理或审判。(2)会同审查。会审[huìshěn]⒈会同审理或审判。英jointhearing;jointtrial;⒉会同审查。例会审施工图纸。英makeajointcheckup;基础解释:∶会同审理或审判∶会同审查会审施工图纸。 词性是:动词。 注音是:ㄏㄨㄟˋㄕㄣˇ。 繁体是:會審。 拼音是:huì shěn。 简体是:会审。 结构是:会(上下结构)审(上下结构)。

关于会审的成语

揆情审势  量己审分  审曲面势  识明智审  审慎从事  熟思审处  审时定势  审几度势  审曲面埶  谛分审布  

关于会审的词语

会审公廨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会宁会师  两审终审制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社会主义社会  三堂会审  遵义会议会址  一会儿,一会儿,一会儿  会一会  

会审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会审会审,汉语词汇。释义:指会同审理一件事。综合释义:会同审理。明徐榜《济南纪政·杨化记》:“李氏不復能作杨化语,以后会审免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一回:“上臺委了委员来会审过两堂,他也是一样的胡説乱道。”鲁迅《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大学士三宝们也很明白这潮流,当会审尹嘉铨时,曾奏道:‘查该犯如此狂悖不法,若即行定罪正法,尚不足以泄公愤而快人心。’”会同审查。如:会审施工图纸。会审[huìshěn]会同两个以上的人或机关共同审判。《初刻拍案惊奇.卷二零》:「还喜未及会审,不受那三木囊头之苦。」《老残游记.第一六回》:「本是同王子谨会审的,这些情节,子谨却一丝也不知道。」会审[huìshěn]会同两个以上的人或机关共同审查或裁判。【造句】三堂会审网友释义:会审,指会同审理一件事。语出明徐榜《济南纪政·杨化记》:“李氏不复能作杨化语,以后会审免提。”汉语大词典:(1).会同审理。明徐榜《济南纪政·杨化记》:“李氏不复能作杨化语,以后会审免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一回:“上台委了委员来会审过两堂,他也是一样的胡说乱道。”鲁迅《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大学士三宝们也很明白这潮流,当会审尹嘉铨时,曾奏道:‘查该犯如此狂悖不法,若即行定罪正法,尚不足以泄公愤而快人心。’”(2).会同审查,如:会审施工图纸。国语辞典:会同两个以上的人或机关共同审判。会审[huìshěn]⒈会同两个以上的人或机关共同审判。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二〇》:「还喜未及会审,不受那三木囊头之苦。」《老残游记·第一六回》:「本是同王子谨会审的,这些情节,子谨却一丝也不知道。」辞典修订版:会同两个以上的人或机关共同审判。《初刻拍案惊奇.卷二零》:「还喜未及会审,不受那三木囊头之苦。」《老残游记.第一六回》:「本是同王子谨会审的,这些情节,子谨却一丝也不知道。」辞典简编版:会同两个以上的人或机关共同审查或裁判。 【造句】三堂会审其他释义:①会同审理(案件等)。②会同审查:~施工图纸。

二、引证解释

⒈会同审理。引明徐榜《济南纪政·杨化记》:“李氏不復能作杨化语,以后会审免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一回:“上臺委了委员来会审过两堂,他也是一样的胡説乱道。”鲁迅《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大学士三宝们也很明白这潮流,当会审尹嘉铨时,曾奏道:‘查该犯如此狂悖不法,若即行定罪正法,尚不足以泄公愤而快人心。’”⒉会同审查。例如:会审施工图纸。

关于会审的造句

1、当早期纹刺出来的眉毛和眼线,已不适应社会审美时,洗眉、切眉于是风行一时,为了求美和掩盖激光洗眉后眉头的疤痕,不少人选择了绣眉。  

2、第八条军品出口经营权由国家军品贸易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3、一旦希望伴侣可以确认,传统婚姻介绍所就会审查他们。  

4、“一堂会审”的场景取材于《老残游记》中的一个故事。  

5、而实际情况是,外国领事往往撇开中国方面自行裁判,或者“名为会审,判决书由领事署起草,会审华官不过随同画诺而已”。  

关于会审的单词

joint trial  joint hearing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