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空调维修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 合同地址:
(2) 合同总价:
(3) 合同范围:甲方场所内所有空调设备保养、清洗业务
(3)承揽业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付款方式:第一次内外机保养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总额的50%为 ____元,第二次清洗结束后,
甲方再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总额的30%为 ____元,一年到期后,甲方推迟10天向乙方付清尾款为 ____元。
其他乙方提供的零部件所产生的款项(如四通阀、压缩机、电脑板等),自合同签订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第二条 保养要求
保养人员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对于特殊工种,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有厂家特约授权维修资格证书,无此类资格证的员工不得进入现场作业,由此带来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保养质量及说明
保养质量:保养质量遵照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保养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对甲方的空调一年内室内外机保养及清洗四次,室内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
2、空调室外机:用空调专用清洗剂清洗冷凝器,检查压缩机冷冻油润滑度及油位,电机电路安全检查、制冷系
统压力、电流测试、压力温度测试确保正常使用;
空调室内机:过滤网清洗、电路检查测试、蒸发器清洗和排水管及电器系统等部份的运行情况调整。
3、空调在维修时使用的制冷剂、电容、传感器等小物件,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4、压缩机、电脑板、四通阀、电机等空调相关的设施如坏,则由甲方自购或乙方代购,乙方无偿维修;
5、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空调机组运行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8小时内到达现场(天气等不可
抗拒因素延误除外)进行故障排除,直到恢复正常运行(设备零件损坏需要加工或订货除外)如乙方长时间
未到达修复,影响甲方营运的损失、维修的费用等皆由乙方承担;
6、乙方以优惠的价格为甲方提供各种空调配件。
第四条 服务界定范围
1、本合同乙方所述的服务费不含甲方设备改造、更换、迁徙变动等原因造成的费用,涉及该费用将用乙方最优
惠价格向甲方另行收取;
2、乙方不对甲方自行购买的零配件质量问题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自己提供的零配件承担质量保证,乙方不承
担任何意外、破坏、遗失或损坏的责任,除非是乙方服务人员的疏忽所致;
3、甲方应配备消防设施及其它火灾保险,乙方不负责火灾责任及其它灾难性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设备及人员安全负责,并遵守相关规定;
(2)由于维护不当,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责任:负责维护施工现场的指导监督工作,以便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合同效力
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申请
国家有关部门按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单位名称:____ 单位名称:
代表签字:____ 代表签字:
日 期:____ ____日 期:
电 话:____ 电 话: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 □移动灭火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套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每年的消防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年度的第一年第一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 %( .00元);在合同年度的第一年第七个月的第一周之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另外的维修保养费 %( .00元);合同年度的第二年和第三年以此类推。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1.甲方的责任
1.1甲方将对乙方拥有的________车提供每季度的定期上门保养服务。每台车每年(或每_____小时)保养4次。
1.2完成每次保养服务之后,____________将向乙方提供一份________车况报告,其中包括建议采取的措施。
1.4_________________车平均使用寿命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小时),视各行业的设备使用年限标准而不同。
2.乙方的责任
2.1甲方将提供________________,保养所需易损件需另行购买。
2.2乙方应填写简短报告,并将其传真给_____________办事处,以便_____________安排保养及维修工作。
2.3乙方将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给甲方保养及其它服务或维修费用。
2.4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叉车提供给甲方维修人员做保养。否则须向甲方维修人员付等候费每小时_________元。
3.服务费
3.1每台________车每年四(4)次定期保养服务,_____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即RMB_______/次/每台车)。交通费免收。
3.2其它不在保修期限内的维修或故障修理的费用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另收配件费。
3.3结算方式:每完成一次结算一次。
4.合同期限
此合同期限为12个月,从自货物到达到货买方工厂并调试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_________工时后(产品使用期之较短者为产品的保修期)算起。
5.更新或终止
5.1合同期满后,双方将回顾合同的条款条件及执行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新或终止。
5.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以解决冲突或争执,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以终止合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编号: 接收编号:
合同评审通过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由供方合同管理部门填写)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注:1、乙方上述银行及银行帐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付款均应汇入该帐户。
2、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的“□”内划“√” 未选请在该项前的“□”内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停车设备维保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商务条款
第一章 总则
1.1合同标的物 (单位:元)
停车设备类型车位数月保养费年度保养费合同总价
每月维修保养费合计(大写):元整
年度维修保养费合计(大写):元整
合同总价(大写):元整
1.2合同运行模式
√小包 ×大包 ×其他
1.3维保服务期限
该类维保服务期限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4 付款条款
1.4.1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支票 其他 。
1.4.2 付款时间:
1.4.2.1 本维保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将合同价款的50%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1.4.2.2本合同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即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将合同价款的50%支付给乙
方,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1.4.2.3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将合同期内所产生的材料费支付给乙方。
1.5 续约协议
甲乙双方约定本维保合同期满后,在双方确认服务期限及价格的基础上,可以本合同附件之续约协议的形式对服务期限进行延续,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之续约协议。
第二章 乙方责任
2.1 乙方的一般责任
2.1.1 积极配合甲方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2.1.2 定期对停车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甲方紧急召修后,提供召修服务;
2.1.3 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1.4 乙方将随时听取甲方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2.2 乙方的责任范围
2.2.1 对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
2.2.2 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3 免责条款
2.3.1 对于非乙方的责任所导致的停车库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等情况,因此所产生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建议所产生之事故,或出现本合同4.4.1.1项之情形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于中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3.3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非乙方人员,以及未经乙方允许的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2.3.4 当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时,甲方未予及时直接通知乙方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及扩大的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乙方不承担责任。
2.3.5 出现法定不可抗力的因素,或由第三方所引起的事故,对于损失的部分乙方不承担责任。(例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第三章 甲方责任
3.1 维修现场
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
员或非乙方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3.2 甲方对设备情况的反映
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停车设备及其运行的准确信息, 同时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作及时更正并付
诸实施。
3.3 确认责任
甲方负责停车库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售后
服务工作报告》上签字确认。 授权签字人员: 。
3.4 协助配合义务
甲方应按乙方对设备维保服务的要求,为停车设备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度控制的
要求作好通风,并协助乙方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3.5 费用的支付
3.5.1 维保过程中确须更换的材料须经双方签字确认,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3.5.2 一切在乙方责任以外之材料损坏,更换或修理之费用将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减安全装置时,由甲方支付增减安全装置所产生的材料、人工等费用。
3.6 安全保卫
甲方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 提供设备的安全设施以及保安服务。
3.7 年检及其费用
由停车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办理国家职能部门停车库设备的年检申报工作并支付费用。
3.8消防设施的维护
机械车库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4.1 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之续约协议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2 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4.3 转让
本合同正常终止前,若甲方不再拥有停车设备的所有权或管理权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并为
停车设备新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与乙方的签约提供便利条件。本合同正常终止日前或新合同签订前
的一切费用将由甲方在七日内付清所有费用。
4.4 终止
4.4.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4.1.1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若甲方在乙方发出中止履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付清应付款, 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4.1.2 未经乙方同意,已有非乙方的维保人员或非授权人员对停车库设备进行此合同范围内的维修保养;
4.4.1.3 如果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4.4.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4.4.2.1 若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4.4.2.2 如果乙方被迫、自愿或由债权人提出破产(合并或重组公司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
项下的义务;
4.4.2.3 若乙方由于法定的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再履行合同项下的职责。
4.4.3 若非上述4.4.1及4.4.2约定终止情形,未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五章 违约
5.1 逾付款滞纳金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 须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滞纳金按到期日起逾期款项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
5.2 提前终止的违约情形
5.2.1 若出现本合同前述4.4.1.1项之情形, 甲方在乙方发出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 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的30%。
5.2.2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单方面废止合同,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的30%
5.3 保密条款
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
款内容,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的30%。
第二部分 技术条款
6.1每月由乙方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停车库进行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
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全面维修保养,确保停车库正常运行。
6.2 维保服务内容:
6.2.1按要求系统地检查、调整、润滑,并根据设备状态要求,修理或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
6.2.2 停车设备维保内容:见本合同附件。
6.3 维护安全标准
乙方将以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设备的安全标准,维护保养甲方的停车库设备。
6.4 优先权
乙方对有停车库维修保养合同的甲方优先提供服务,使甲方享有修理和改造停车库设施的优
先权。
6.5 检查及年检
在国家安全检测机构对停车库年检前,乙方将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乙方应确保在其维保范围内的停车库通过国家安全检测机构年检。
6.6 部件更换
乙方将储存合理数量的乙方专用备件和更换零件,以备必要时的更换。
6.7 坏件处理
因损坏而被更换的零件属乙方公司所有,乙方公司拥有对其回收、修理、弃置等权利。
6.8 维护保养时间
本合同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6.9 召修服务
乙方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接到甲方召修电话,正常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特
殊情况除外)。
第三部份 其他款项
7.1 通知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或通讯,通过邮寄方式或传真方式发到其登记办公地址后即被视为
送达。
7.2 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售后服务工作报告》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7.3 排除条款
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立体停车设备除外工程(如钢结构外墙、雨棚、消防等)、改变停车
库现有结构装置或增加新功能。如有需要, 双方可另行协商, 并签订相关合同。
7.4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5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约定的信保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
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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