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机器正常工作及提高机器的使用率,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对我方以下办公机器进行提供维修/保养年度服务,详细条款以下:
第一条、 合同内容:办公保养机器名称(以下称机器):
第二条、日常维修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12 个月,自 年 月__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_ _元/包年,总计 元/年(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 。(不包含或包含零件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保养费用。 每年结束后15日内续签下一年保养费用,并同时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作为结算凭据;
(二)支付方式: □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指导使用者正确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
2、 提供一个设备正常使用的环境;
3、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以免机器故障扩大;
4、 甲方不得擅自对机器进行拆装改造或另请他人维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新机安装时,免费进行机器安装、调试、操作培训;
2、 消耗材料(感光鼓、暗盒、载体、碳粉)均不是机器零配件,因此不属保修范围;
3、 保修期内,甲方需使用原装耗材及零配件,乙方有权拒绝安装非原装耗材及 零配件;
4、 为保证甲方机器在保养期内能正常运转,乙方自签订合约之日起壹年内,每月定期上门对机器进行一次检修保养。如机器临时发生故障,甲方电话呼叫后,乙方将在 一个工作日内 派人上门维修;
5、 维修中所更换的零配件,则乙方征得甲方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6、 乙方所向甲方提供的耗材及配件价格均为客户优惠价;
7、 乙方免费培训甲方正确使用机器及排除简单故障;
8、 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咨询;
9、 为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建议客户买乙方的原装耗材及零配件;
10、如甲方的设备须搬迁,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以确保双方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电网电压不稳定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造设备损坏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执份,乙方一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保修期内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与本公司联系。
维修服务电话: 。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1.甲方的责任
1.1甲方将对乙方拥有的________车提供每季度的定期上门保养服务。每台车每年(或每_____小时)保养4次。
1.2完成每次保养服务之后,____________将向乙方提供一份________车况报告,其中包括建议采取的措施。
1.4_________________车平均使用寿命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小时),视各行业的设备使用年限标准而不同。
2.乙方的责任
2.1甲方将提供________________,保养所需易损件需另行购买。
2.2乙方应填写简短报告,并将其传真给_____________办事处,以便_____________安排保养及维修工作。
2.3乙方将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给甲方保养及其它服务或维修费用。
2.4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叉车提供给甲方维修人员做保养。否则须向甲方维修人员付等候费每小时_________元。
3.服务费
3.1每台________车每年四(4)次定期保养服务,_____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即RMB_______/次/每台车)。交通费免收。
3.2其它不在保修期限内的维修或故障修理的费用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另收配件费。
3.3结算方式:每完成一次结算一次。
4.合同期限
此合同期限为12个月,从自货物到达到货买方工厂并调试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_________工时后(产品使用期之较短者为产品的保修期)算起。
5.更新或终止
5.1合同期满后,双方将回顾合同的条款条件及执行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新或终止。
5.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以解决冲突或争执,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以终止合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防止甲方因 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的产财损失,乙方特此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 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初次签合同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说明
1.1 设备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合同;
1.2、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处,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1.3、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变更部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维修保养的范围
因甲方所使用的监控设备不是在乙方处购买,所以乙方只能够对甲方部分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1、维修保养范围内的设备有 ;
2.2、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有 。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六的法定工作日内,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事故需2至4小时内到达现场;
3.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3.4、如有设备当日不能修复使用的,可由乙方提供临时备用设备,直至设备完成修复使用为止;
3.5、如有损坏设备经双方确认,确已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更换、维修保养;
3.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修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7、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8、乙方为甲方合同设备维修保养时所需的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4.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4.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5、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临时备用设备有监管义务,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有人为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给其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计算方式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日废止;
6.2、维修保养费用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为一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贰)日内支付第一次维修保养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第二次维修保养服务费自 年 月 日起2(贰)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或非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其它损坏和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则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之内通知另一方,并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除因延迟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对方损失外,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3、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扩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还应赔偿其差额;
8.2、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其损失;
8.3、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4、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九条 争议及争议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且在收到他方书面违约通知后超过 日仍未改正的;
(2)、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地的;
10.2、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3、在本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履行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已履行部分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双方应就无效部分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双方之权利、义务为准;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维修、保养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述条款执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凡政府采购NJZC-20xxB001招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条款;
(2) 乙方递交的投标书;
(3) 汽车维修企业状况一览表;
(4) 维修工费报价表、维修材料和管理费报价一览表;
(5) 质量保证书;
(6) 服务承诺;
(7) 中标通知书;
(8) 送修方与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9) 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本合同维修车辆送修和交接手续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4、维修费和材料费
本合同所涉及的维修费按《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收费标准》和投标承诺的比例及维修材料报价一览表中的标准进行计算。
5、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具体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合同纠纷,同送修方直接按合同要求及补充协议与乙方进行处理。
7、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经南京市维修行业管理处鉴证,并在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维修行业管理处(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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