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 ___,车牌号为____ 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检验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 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 ___年___ 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24小时前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2、在收到承租方租金、足额押金(担保物)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3、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交接车辆时对车辆状况信息有知情权。
第六条 承租方的义务
1、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3、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押金等其它费用。
5、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检验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6、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7、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保证租赁车辆由《租赁车辆登记表》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9、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10、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七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含3小时)按全日计算,3小时以内按照小时计算。
第八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承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300公里,超出部分按《车辆租赁告知书》中的规定计算,租期在 日以上(含 )免去里程限制。超限里程的费用按照《车辆租赁告知书》中的规定计算。
第九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租赁车辆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一个月后经查询确定在租赁期间内无交通违章记录即退还。
4、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第十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及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2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按照20元每小时计收。
3、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承租方其他违约情况,应按照租期租金总金额的5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二条 担保条款
承租方:(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意用作为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且无力偿付的情况下,此物经合法程序由出租方优先受偿。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车辆租赁告知书》、《租赁车辆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 ,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车方)甲方:
(营运方)乙方:
为规范旅游安全用车,保证旅客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因受客户业务需要,现包租乙方旅游汽车辆,型号为:___座位,车内(空调,电视,话筒,座椅)及卫生状况良好。
二,甲方用车时间:_____年__月__日时,在上车。返程时乙方汽车必须送达出发地点(不一一下客),乙方应遵守上车时间,不得拖延。
三,甲方包车共天,用车地点为。
四,经双方共同商定,用车总价格为__元/辆(包含过路桥费,车辆轮渡费,燃油费,停车费,及司机补贴)、车费在甲方_X结清。
五,甲方联系人及电话:_____X。司机姓名及电话:_____X。
六,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甲方在此次用车中,应保证:
1,甲方的团队如没有特殊原因应按时出发,不得超载,超限,并按计划路线行驶。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如取消包车,应提前通知乙方,如有损失的赔偿损失;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3,在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在此次用车中,应保证:
1,车辆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车况良好,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且合法手续齐备(若无合法手续,应提前告知甲方)、
2,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乙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乙方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驾驶人员符合规定条件,持证上岗,禁止喝酒,并且认真配合导游员及领队的工作。
乙方司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携带家属及其他成员共同前往,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司机应注重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尽量满足客人的合理要求。
乙方车辆若途中不能正常运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随时调整其他车辆。
乙方车辆应投旅客保险,并承担旅途中因乙方原因所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此协议,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确认人:确认人: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型号为 _____________,车牌为 __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________,本车折价为_____元人民币,承租给乙方。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时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 ____ 元整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 __________ 元。 ( 超时 6 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 。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 _________ 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_____ 元整。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为违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余时间在 30 天以上的,甲方退还租金的 20 % 。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上海市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币 ___________元;连续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 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为违约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还车辆的 ,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 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 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经 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 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 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 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车 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工资、财产、物 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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