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份,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根据我旗旅游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出一系列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及措施,制定“一把手”负责制,组织宣传组和督查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全力以赴开展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各管理部门对旅游行业进行检查指导,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10台次,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悬挂标语(横幅)6条、举办讲座1场。使旅游消费者掌握了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守法规意识,营造了一个“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各部门联动,确保旅游旺季和“十八大”期间旅游市场安全。20xx年3月底—11月,我局协调公安、消防、安监、食品药品、质量技术、卫生、工商等部门3次组成联合整治组,开展对旅游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打击“零团费”、“负团费”及非法组团行为和“黑车、黑导”等现象,挂靠承包、无证等非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旅游交通的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检查出来的问题,我局已要求有关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三)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全旗旅游行业有序发展。在此期间,我局单独出动执法人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活动5次,安全例行检查20多次,受检旅游企业15家。对全旗范围内的旅游企业进行节假日专项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15家旅游景区农牧家乐、旅行社、星级酒店。
(四)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换届期间的安全生产。为了确保地方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我局转发了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八大”和地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各旅游企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我局出台了《旅游工作手册》和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具体措施。我局工作人员参加了由红十字会举办的20xx年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严格实行重点节庆活动的值班制度。在春节、元旦、“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法定节假日都安排了值班,有值班领导、有值班人员、有工作职责、有联系电话,旅游值班人员在各种节假日还主动到旅游景区进行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与此同时,我局一方面组织重点旅游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条例》及旗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力度。另一方面组织我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强化“安全第一”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
总之,今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形势喜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决心在明年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更加扎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我旗的旅游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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