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因业务需要2**1年从公司购置小车鄂B-IF823桑塔纳一台,用于公司业务需要,由于该车使用频率高,行驶里程多,车辆状况极差,车辆年审不过关,现申请报废处理,原因有三。
一、该车因使用年限已久车况较差,车内各操作悬挂系统老化,经常性维修无法得到完全处理,继续使用成本太高。
二、从购置之日起(1998年~2**3年),使用年限已满15年,根据车辆行驶有关规定,已达到小车报废年限;
三、车辆行驶里程50万公里,发动机尾气排放不达标,无法通过年审,根据车辆行驶有关规定,已达到小车报废标准;
综合以上几三点,现上报集团公司申请报废,望给予批示为谢。
阅读拓展》》》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四)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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