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物业公司
乙方: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小区域《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为了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公司名称:
小区建筑面积(㎡):
乙方住宅(商厅)及面积: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具体包括:房屋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及房屋外立面、屋面、走廊墙面、走廊通道、楼梯间等部位。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落水管、污水管、雨水井、共用照明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环卫设施等。
三、公共环境卫生。具体包括:公共场所、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场地清扫、垃圾的处理、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道路积雪的清除。
四、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项的维护管理。
六、物业档案管理资料的管理。
七、按照法律、法规,提供装修管理服务。
八、接受业主委托,对其提供物业专有部分的有偿维修服务。
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按年度制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计划。
2、定期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维修,建立巡检、维修记录。
3、属于保修期满后大、中修范围的维修工程,及时编制维修工程预算和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计划,报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申请维修基金,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组织实施维修。
4、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等标志完好。
5、实现24小时保修制度,急修最多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其他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并有维修情况记录。
6、建立设施设备台帐及档案,设施设备运行记录齐全。
7、按规定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化粪池定期检查,定期进行清掏,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11、定期检查屋面、清除檐沟内落叶等杂物,疏通雨水口、落水井等。
12、做好二次供水设备维护,无特殊情况保证业主正常生活用水。
二、公共卫生清洁。
1、建立标准化卫生保洁制度,责任到人。
2、环卫设施完备,垃圾桶、果皮箱完好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
4、无乱设摊点、乱放垃圾现象。
5、小区公共雨、污水管道畅通,化粪池及时清掏无阻塞。
三、公共秩序管理。
1、小区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定时进行巡查。
2、配合机关、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开展治安宣传、教育、动员、防范等活动,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3、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贴、乱涂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清理。
四、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为业主提供装修有关事宜的咨询服务。
2、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和装修企业应注意的事项和禁止的行为。对于违规装修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处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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