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石油分公司:
兹有我单位员工同志前去你单位办理购油(加油卡)业务,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授权该同志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与你公司进行货款结算,持卡人姓名 ,卡号
请根据实际购油(实际加卡卡消费)数量及金额开具专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有我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3天,一次有效。
我公司开具专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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