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交位于 芒市镇芒核村民委小组4队 ,面积为: 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 元,由乙方每年的 月 日前交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续约,土地上所建建筑归甲方所有。
4、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五、土地租赁协议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有优先权。
六、如果因政策府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相关补偿或赔偿金优先用于补偿乙方损失,补偿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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