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村民服务,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任务
1、卫生保洁员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村内的生活、生产垃圾、零散垃圾等。
2、清扫大环境卫生,清理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污水盆、垃圾池、排水沟、河道等,并且要求日常化管理。
4、清理村上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5、积极配合镇政府、市委管理工作。
二、工作时间
村内的生活生垃圾要求日产日清,夏季上午要在八点半之前收完,下午三点之前清理完毕;冬季上午要在九点钟以前收完垃圾、下午二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全体保洁员要接受镇及所在村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不服从领导和指导者,镇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经济处罚。
2、保洁员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先与乡或村领导请假,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4、保洁员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失分,将依情进行处罚。
5、一年中,新保洁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6、保洁员必须准时参加镇及村召开的保洁工作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镇领导请假。
7、保洁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现无故旷工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30元罚款,如有三次以上无故旷工者给予开除(解除合约)。
8、对镇村组织的检查根据每人保洁员得分情况给予奖惩,其中满分奖励50元,90分以上奖励20元,90分以下者罚款50。此制度从颂之日起实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