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企业的破产不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原因而破产的,该法定代表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了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破产的,该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若该企业破产不是因法定代表人的原因,该企业破产后,该法定代表人除不能在3年内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外,可以担任公司的其他高管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