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冻结的存款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会在三日内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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