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