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处理专利纠纷的策略

处理专利纠纷的策略

来源:世旅网

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多样,包括协商、诉讼和专利管理部门调处。协商是当事人自行解决,诉讼可向法院起诉,而专利管理部门可处理专利纠纷。专利侵权纠纷需要提供差异证明,管理部门可处理归属、资格和报酬等纠纷,还可调解专利使用费用等问题。

法律分析

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协商、诉讼、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

1.协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诉讼。专利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专利管理部门调处。专利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检索报告。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等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结语

专利纠纷的解决渠道多种多样,包括协商、诉讼和专利管理部门调解等方式。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同时,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也可寻求专利管理部门的调解。管理部门除了处理专利申请和授予专利权外,还可调解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奖励和报酬纠纷,以及专利权授予前的使用费用纠纷等。在解决专利纠纷过程中,各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