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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个人考核细则 篇3

来源:世旅网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确保校园有个平稳和谐的育人环境,经过讨论决定成立以下安全管理领导组及管理范围和措施:

  成立安全教育管理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切实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细则 :

  一、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追、爬、吊、拦各种车辆,不玩耍、逗留、打闹、斗殴。

  二、任何时候都不准私自下河、塘、堰、池、井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取水、喝水。

  三、不准攀、吊、爬各种树木、桥栏、栏杆、电杆、高崖、大门及其它任何有危险的地方。

  四、不准随身携带各种利器、火源、易燃易爆的物品,有危险的玩具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五、不准吃零食,特别是伪劣、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六、在学校大门以内的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做到不跑、不追、不打、不闹、不疯、不狂。

  七、在集体活动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做到不跑、不追、不拥、不挤、不推、不攘。

  八、不破坏他人的正常活动,不伤害他人,更不能故意他人 。

  九、在教室内休息时只能在自己的座位上,不能到他人的位置上去,上课时更不能离开自己的座位,若有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活动不能过量,饭后半小时之内不准从事剧烈运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和事。

  十一、严禁携带、食用任何有毒有害的物质。

  十二、凡开展正常活动时也要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大风大雨不要冒险行走,不要在大树和高坡下躲雨,不要捡碰落地电线,凡要过大小河,要特别注意若涨水,杜绝强行过河。

  十四、不要乱摸、乱弄电线、插座、用电器等。

  十五、到校后不能私自出大门,若有事须向老师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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