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同事:
值清明节来临之际,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将x年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5日,共1天。
二、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生产部特殊部门需值班的同事请主管将各部门值班表于x年4月1日下午17:00以前报人事行政周艳处。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深圳市光电有限公司
x年3月29日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