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并非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在公证时需注意申请资料、当事人的权利和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约定的事项以及协议内容的明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公证后才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是离婚男女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
2、已经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尚未离婚的提供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协议中所涉财产的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注意事项
1、注意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注意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4、注意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应当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5、注意离婚协议的内容
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土效”的规定。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并非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仍然具有约束力,但其生效需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不可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只能证明离婚男女的婚姻状况。申请离婚协议书公证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离婚或结婚证明、协议书及涉财产的权属证明等材料。在办理公证时需注意申请资料的准备、当事人的权利和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约定的事项、协议内容的明确性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