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履行顺序先住进租赁房屋中的,再是办理登机了的,最后为合同最先成立的。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
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