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处罚刑事处分的区别

刑事处罚刑事处分的区别

来源:世旅网

刑事处罚是基于刑法做出的,是打击严重违法及犯罪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刑事处罚将可能是长期剥夺自由甚至是生命的惩罚。而治安处罚一般是基于行政法作出的一种打击一般违法行为的,一般是短期的剥夺自由或者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法官量刑标准

首先根据情节轻重,然后再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程度,还有就是危害的程度来决定。如果都很轻的话,造成的社会危害小,法官会选择较小的刑罚来处理,如果社会危害性程度大,那么可能就是最大的程度的刑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判多久

1、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判罚标准:构成本罪的,一般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犯罪对象是,依法履职、遵守会计法、统计法的会计、统计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