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方式,分别为有电话回执、联系民警和律师查询。
1、一般取保默认为公安阶段取保候审,当案件进入下一阶段(公安→检察院→法院),会有相对应的电话和文件通知,当事人通过告知的内容便可以知晓案件进展;反之,如果没有收到告知,则表明案件停留在第一阶段:公安阶段。
2、联系经办案件的公安民警了解案件进展。
3、委托律师查询。关于视频中的内容和问题,家属有疑问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平台敏感信息无法回复,法律服务请对接主页法务。
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是肯定没有结的,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是从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那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并不是结案。结案的方式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的不起诉,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三、法院案件查询的方式:
1、到所在法院的网上服务平台查询;
2、到法院人工或自助查询机查询;
3、打法院服务电话查询或其他法院电话查询;
4、联系案件的法官或法官助理。
5、其他查询。
同法院同意交费,就说明可以立案。立案后一周左右案卷分到法官手中,在一周左右会电话通知当事人。可以去法院问问案卷分到哪个人手中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工作。该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上传裁判文书;
(二)发现公布的裁判文书存在笔误或者技术处理不当等问题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其他相关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八十三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四)法律手续完备;
(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四条
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全面审查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据材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后证据不足的,不得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发现侦查人员非法取证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可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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