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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管制刑与拘役刑有何区别

来源:世旅网

制刑和拘役刑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管制刑是指不拘留犯罪分子,限制犯罪分子自由,移交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公安机关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

2、被判刑期不同;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一年;

3、执行方式不同于执行者。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管制由原公安机关执行,由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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