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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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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三、有限责任公司一定要设立监事,但不一定设立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数较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但是股份公司必须设立。

四、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销。不存在只能设立不能注销的公司。但是注销公司需要公司先按照特别表决的方式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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