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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世旅网

一、商标权无效的情形

1. 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 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使用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申请注册禁止作为注册商标的标志,立体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

- 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2.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 恶意注册: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

3. 注册商标争议

- 正常情况下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授予商标权之后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宣告商标无效的想要宣告商标无效必须是有人或者相关组织向工商局提出了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收到申请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自然会进行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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