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起草起诉状,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事实和理由。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和财产状况的文件和材料。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婚姻登记地的法院。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会立案并通知当事人。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双方开庭时间。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法院参加庭审。7.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