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因为在血液中酒精浓度含量大于80mg/100ml的时候,人的大脑是基本上部分或者是全部的失去了意识,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了意外,驾驶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反应躲避,会酿成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因此,醉驾属于犯罪性质的行为,则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外,醉驾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但2次醉驾不是累犯。首先醉驾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驾驶罪,除处拘役;如果醉驾发生了法定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不满足累犯的条件。因此醉驾无论造成何种后果都不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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