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公司法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公司法的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世旅网

作为一种意思自治的契约,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体现,仅限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且可以灵活机动,因地制宜;而则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这就必然决定章程的条款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一旦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尤其是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冲突时,所涉及的具体章程和做出的具体协议则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条授权,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第38条第

(11)项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第4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第43条授权,公司章程呵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方式。笫4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规定的范围之外,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第45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第47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法定以外的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5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Copyright © 2019- esi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