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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章证件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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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没有备案,但签章人认可其签章的,对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定名称章是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情况而定。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私人印章的法律效力有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但有限,或者虽然没有备案,但签章人认可其签章的,对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个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 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加盖名章的行为系公民真实意思的表示,此种情形下 加盖名章的行为系依法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名印章只要被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认可,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名章的行为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但有限,或者虽然没有备案,但签章人认可其签章的,对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个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 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加盖名章的行为系公民真实意思的表示,此种情形下 加盖名章的行为系依法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但有限,或者虽然没有备案,但签章人认可其签章的,对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个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 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加盖名章的行为系公民真实意思的表示,此种情形下 加盖名章的行为系依法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没有备案,但签章人认可其签章的,对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但有限,或者虽然没有备案,但签章人认可其签章的,对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个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 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加盖名章的行为系公民真实意思的表示,此种情形下 加盖名章的行为系依法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得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确因工作需要,由业务部门以领导机关名义颁发的凭证,需要事先加盖机关印章或套印然后填发的,经过领导批准可以盖章。但凭证要逐页编号,装订成册,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填发。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但是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九条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单位的印章有三大作用,一是标志作用,二是权威作用,三是证明作用,所以无论是颁发与启用,还是管理与使用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必须遵循以下四点原则。(一)使用要认真审核。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确认符合用印手续后,在用印登记簿上逐项登记,方可用印。(二)留存要立卷归档。对需留存的材料应在加盖印章后,留存一份,立卷归档。比如,合同、协议、领导人签批的信件草稿、印发的文件原件及文稿等。(三)不得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确因工作需要,由业务部门以领导机关名义颁发的凭证,需要事先加盖机关印章或套印然后填发的,经过领导批准可以盖章。但凭证要逐页编号,装订成册,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填发。(四)复印的证明文件要盖骑缝章。例如,从外单位取得多页文件的复印件或原件,但是要想证明这些复印件的文件是从该单位取得而并非伪造的,就需要盖骑缝章,即将该摞文件的翻页处一页页摊开盖上印章,使每一页都有此印章的一部分,合起来能够看出是完整的印章,这样无论从该摞文件中抽走其中的任何一张均能发现,能起到防伪的作用。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1种观点: 证件号是指用来证明身份、经历等证件或文件上的一些唯一编号。例如身份证、驾驶证、教师证、律师证,学生证等,每种证件都由全国统一编码,这个编码就是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纳入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公章,是指单位或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单位或机构法定名称的专用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等专用印章,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定名称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3种观点: 证件号是指用来证明身份、经历等证件或文件上的一些唯一编号。例如身份证、驾驶证、教师证、律师证,学生证等,每种证件都由全国统一编码,这个编码就是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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