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您参加的城镇工人医保,患有糖尿病,可申请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具体解决手续如下:您能够在每季度末月上旬,向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提议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组织出具的有关糖尿病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及近半年的诊治资料。定点医疗组织初审汇总后报送市医保处。医保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符合要求的纳入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管理范围。享受糖尿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每月医疗总花费在定额264元内可按75%的比例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投保或者提高保费。对于1型糖尿病患者,由于其病情较为严重且需要长期药物治疗,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投保进行限制或者提高保费。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开透明的原则。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健康等因素,决定是否接受保险、提高保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并符合规定的参保条件。综上所述,1型糖尿病患者可以购买保险,但需要了解保险公司可能对其投保进行的限制或者提高的保费,同时遵守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