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有户有房:户口簿、居所证明、入住证明。
2、有户无房:户口簿、居所证明。
3、有房无户:户口簿、居所证明、入住证明。
4、无房无户: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人社局开具,满半年)或用人单位的月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表,法人代表签名盖章,满半年)、居所证明。②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半年以上)、居所证明。
5、特殊情况处置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居所证明,即居住所在地证明材料,自有房(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证件正在办理或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购房合同)、税务局开具的契税发票,或加盖社区公章的小产权购房合同(协议);租住房:加盖社区公章的租房合同。入住证明,即2023年6月1日之前所交水电、燃气发票或有线电视、网络宽带开户缴费凭证(能证明在2023年6月1日前已实际入住)。由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