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银川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在本校参加报名,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学生,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可以参加“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户籍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只能参加“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不能参加“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银川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在本校参加报名,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学生,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可以参加“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户籍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只能参加“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不能参加“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2种观点: 法律解析: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银川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在本校参加报名,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学生,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可以参加“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户籍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只能参加“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不能参加“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1种观点: 法律解析: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银川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在本校参加报名,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学生,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可以参加“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户籍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只能参加“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不能参加“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银川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在本校参加报名,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学生,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可以参加“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户籍不在银川市三区的考生只能参加“择优录取”批次的录取,不能参加“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主要分为五大条:1.高度重视录取工作。2.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3.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4.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5.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法律依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 高度重视“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工作。落实好“指标到校”政策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正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中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对“指标到校”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把惠及广大考生的政策落实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确保“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二、 切实做好“指标到校”计划的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继续将招生计划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为6264人,按照“指标到校”政策的具体要求,共有3752人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具体分配名额见《银川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一览表》三、 认真组织考生做好“指标到校”批次的志愿填报工作。7月12日,中考成绩发布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一条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14日8:00-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认真分析和梳理考生的基本情况,了解家长和考生的合理愿望,正确引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指标到校”志愿,努力使各高中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得到落实。 四、 严格落实“指标到校”批次的录取办法。学生填报志愿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录取结束后,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五、 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监督。三区教育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安排专人到各初中学校,监督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于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初中毕业学校“在籍在读”两年以上,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各初中学校要做到政策解读正确,信息公开及时,工作规范有序。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并上报有关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写志愿。学校工作人员中凡今年直系亲属有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标生与相应高中学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按初中学校报考某一高中学校指标生的考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线15分。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录取时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法律依据:《2021年吉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中考报名(一)报考对象1.具有我市2021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籍及具有报考我市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2.具有我市初二年级学籍的学生按要求报名参加地理、生物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二)报考资格1.应届毕业生可兼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2.往届毕业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一般高中,报名后必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3.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流入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时享受与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学生经身份认定后在居住地参加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5.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考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3种观点: 中考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1种观点: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17个招生区域)。2、有就读学校3年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3、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4、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户籍要在本招生区域内。二是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按政策规定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三是初中择校入学的学生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四是德、智、体、美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17个招生区域)。2、有就读学校3年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3、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4、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指标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的人数,根据相关文件,按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的按比例分配,而是一所初中毕业生总数除以总毕业生人数产生的数字,与一所高中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字结合,通过公式计算得出。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考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制度建设。近四年来,各地在推进中考改革的工作中,按照我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的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中考改革的各个关键环节形成了许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为在全国全面实施中考改革奠定了基础。各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这些地方,学校、教师、学生充满了活力,素质教育得到较好落实,课程改革逐步深化。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机械重复训练、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影响了课程改革的全局。因此,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第2种观点: 中考指标生即靠分数又靠本初中排名录取,比如到校指标15个名额,你排在前10即可靠指标上某高中,最主要的必须要达到普高分数线,如果没达到普高分数线,就算前5名指标也是不行的。指标生录取控制线一般控制在本校(分配该指标生的高中)统招生分数线下20分以内,如果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招生的计划。从另一角度说,如果某一初中过指标生分数线的人数超过分配的指标人数,就有一部分人不能被录取了。中考指标生名额分配原则:指标到校生的计划分配应涵盖区域内所有公办初中。五城区享受了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的初中学校不再享受指标到校生计划。按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均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上。“指标生录取”是优质高中将60%的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后,学生在校内竞争优质高中的指标生计划;而“划线录取”则是在全市招生范围内,一起竞争剩下的35%的招生计划。指标生政策既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举措,也是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体现,使每一所学校的学生都有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家长在选择初中学校时,一定要考虑指标生这个政策的影响。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要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指标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的人数,根据相关文件,按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的按比例分配,而是一所初中毕业生总数除以总毕业生人数产生的数字,与一所高中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字结合,通过公式计算得出。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考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制度建设。近四年来,各地在推进中考改革的工作中,按照我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的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中考改革的各个关键环节形成了许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为在全国全面实施中考改革奠定了基础。各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这些地方,学校、教师、学生充满了活力,素质教育得到较好落实,课程改革逐步深化。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机械重复训练、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影响了课程改革的全局。因此,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17个招生区域)。2、有就读学校3年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3、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4、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户籍要在本招生区域内。二是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按政策规定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三是初中择校入学的学生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四是德、智、体、美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
第3种观点: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17个招生区域)。2、有就读学校3年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3、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4、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西宁市教育局几年前就已推出中考优生、均衡生、特长生的招生名额比例。西宁市教育局把重点中学招生计划指标的2%作为推优生名额,招收市区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免试直接升入重点高中,没有被录取的学生仍然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均衡生实行提取重点高中招生指标的25%进行定向均衡分配,均衡生招生遵循自愿、择优原则,在招生录取中根据学生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学生报考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内,由高到低录取,被录取学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20分,且初中阶段在本校就读。同时,各高中可以根据各自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在计划招生数的3%以内招收特长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根据所属类别,在“西宁市网报招考管理系统”(zkzz.xnedu.cn)首页选择注册;(2)根据注册时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西宁市网报招考管理系统”;(3)登陆后需先修改注册时的初始密码;(4)阅读报名须知;(5)考生填写报名信息;(6)考生保存填写的报名信息;(7)输入身份证号确认报名信息。(8)在线导入考生近期小二寸头像电子照片文件;(9)在线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由考生及家长签字。(10)现场审核。家长或委托人携带报名信息签字确认表、西宁城区户口簿、就读学校证明(注明考生全国统一学籍号)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地点: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西宁市城北区盐庄小区西侧、萨尔斯堡小区东侧,市内可乘18路、31路公交车);咨询电话:0971—439305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各地的规定不一致,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中考意味着义务教育结束,若升学需要以成绩为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指标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的人数,根据相关文件,按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的按比例分配,而是一所初中毕业生总数除以总毕业生人数产生的数字,与一所高中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字结合,通过公式计算得出。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考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制度建设。近四年来,各地在推进中考改革的工作中,按照我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的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中考改革的各个关键环节形成了许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为在全国全面实施中考改革奠定了基础。各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这些地方,学校、教师、学生充满了活力,素质教育得到较好落实,课程改革逐步深化。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机械重复训练、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影响了课程改革的全局。因此,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第2种观点: 中考指标生即靠分数又靠本初中排名录取,比如到校指标15个名额,你排在前10即可靠指标上某高中,最主要的必须要达到普高分数线,如果没达到普高分数线,就算前5名指标也是不行的。指标生录取控制线一般控制在本校(分配该指标生的高中)统招生分数线下20分以内,如果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招生的计划。从另一角度说,如果某一初中过指标生分数线的人数超过分配的指标人数,就有一部分人不能被录取了。中考指标生名额分配原则:指标到校生的计划分配应涵盖区域内所有公办初中。五城区享受了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的初中学校不再享受指标到校生计划。按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均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上。“指标生录取”是优质高中将60%的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后,学生在校内竞争优质高中的指标生计划;而“划线录取”则是在全市招生范围内,一起竞争剩下的35%的招生计划。指标生政策既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举措,也是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体现,使每一所学校的学生都有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家长在选择初中学校时,一定要考虑指标生这个政策的影响。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要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指标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的人数,根据相关文件,按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不是简单的按比例分配,而是一所初中毕业生总数除以总毕业生人数产生的数字,与一所高中指标生人数除以全市指标生总人数产生的数字结合,通过公式计算得出。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考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制度建设。近四年来,各地在推进中考改革的工作中,按照我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的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中考改革的各个关键环节形成了许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为在全国全面实施中考改革奠定了基础。各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这些地方,学校、教师、学生充满了活力,素质教育得到较好落实,课程改革逐步深化。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机械重复训练、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影响了课程改革的全局。因此,全面实施中考改革,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去年针对随迁子女较集中的唐西金凤片区进行试点摇号。"第一类"因为人数未达到派位要求,所以全部录取。“第二类”为80个人摇号71个学位。总体来说,录取可能性较大。去年预告学位紧张的初中除了唐西,还有北塔、三中。选取唐西作为试点,接下来也很有可能要持续推进公办部分摇号的实施。法律依据:《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第四点 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划分招生区域,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服从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安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增设入学条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大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
第2种观点: 银川市实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外来随迁子女从银川当地的初中学校毕业后,可报名参加中考录取。外地户口在宁夏参加高考,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具有宁夏高中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法律依据:《2022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原则上于2022年6月30日向社会公布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和片区划分办法,并报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迁入银川人员如下:1、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职业的,可在本市入户。可在本市入户是指: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2、在本市拥有合法房产的人员,可在本市入户。可在本市入户是指:可迁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3、凡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本市入户。可在本市入户是指:迁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4、军队转业干部(含士官)及家属可随迁落户。5、民政部门批准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迁家属可随迁落户。6、由本市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可随迁落户。7、军人服役期间父、母户口可迁入本市。8、依照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安置到本市就业或落户的军队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或地方离退休干部移交本市管理的人员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出具省、市侨务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4.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学校依据户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出具省、市侨务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4.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学校依据户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生育服务处进行资格审查)。法律依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出具省、市侨务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4.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学校依据户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第1种观点: 中考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2种观点: 中考指标生即靠分数又靠本初中排名录取,比如到校指标15个名额,你排在前10即可靠指标上某高中,最主要的必须要达到普高分数线,如果没达到普高分数线,就算前5名指标也是不行的。指标生录取控制线一般控制在本校(分配该指标生的高中)统招生分数线下20分以内,如果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招生的计划。从另一角度说,如果某一初中过指标生分数线的人数超过分配的指标人数,就有一部分人不能被录取了。中考指标生名额分配原则:指标到校生的计划分配应涵盖区域内所有公办初中。五城区享受了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的初中学校不再享受指标到校生计划。按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均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上。“指标生录取”是优质高中将60%的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后,学生在校内竞争优质高中的指标生计划;而“划线录取”则是在全市招生范围内,一起竞争剩下的35%的招生计划。指标生政策既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举措,也是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体现,使每一所学校的学生都有享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家长在选择初中学校时,一定要考虑指标生这个政策的影响。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要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考指标生名额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和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