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办理过离婚登记的
2.离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面 、 反面)
2、户口簿首页 、 户口簿本人页 ( 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片 )
3、“婚姻档案 ”(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 婚姻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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